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一、债转股是什么意思
在普遍性的情境中,我们所提及的“债转股”主要是指采用法定途径,将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成功转换为对应的股权,也就是说,这是一种使得债务资本得以向权益资本进行转换的过程。
至于债转股的具体意图,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依托于债转股的实施,
能够有效促使该企业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制度;
其次,借助财政的参与投资,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来监管银行对企业的债务状况,进而达到化解企业金融风险的最终目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实行货币出资方式,亦可使用实物、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可用货币估量且能合法转让之非货币财产作为注资;但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用作出资的部分则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对于用以出资之非货币财产,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定价,以确保合理公正,并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定价现象。凡属法律、行政法规对于评估作价已做明确规定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债转股的债权需要评估吗
在实施全资子公司的债转股过程中,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评估。这是因为债转股机制要求根据债权人所持有的特定债权来确定最终的股权比例。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法院或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将不得不对被评估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详细审查和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对其实际财产状况进行核实,以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估值情况。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圣区,辽宁省辽阳市辖区,位于辽宁省中部辽阳市城区东部,大沈阳经济圈中部和沈辽鞍经济腹带,距沈阳桃仙机场42千米,营口港120千米,大连港315千米。截至2013年,文圣区总面积305平方千米,总人口13.68万人。截至2013年,文圣区下辖3个街道、2个镇。2013年,文圣区生产总值完成63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7.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1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8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完成20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完成12400元,外贸出口完成2506万美元。文圣区是“无传销县(市)、区”、“辽宁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并连续四年获得省级平安区。截至2014年,文圣区下辖3个街道、2个镇,即新城街道、庆阳街道、东京陵街道,罗大台镇、小屯镇。